核電廠工程咨詢、工程設計、工程管理及技術支持服務、軟件研發(fā)與銷售;國內貿易(不含專營、專賣、專控商品);工程技術咨詢、工程材料咨詢(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資質證書方可經營);常規(guī)電力、熱力、燃氣、港口、公路、水利、給排水及民用建筑工程的承包、管理。(以上各項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,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)。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^建設工程勘察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,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)